长沙学院会议管理规定

作者:祝磊 时间:2015-01-15 点击数:

 

为规范学校各类会议的管理,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会议质量,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,特对学校会议管理作如下规定。

一、严控会议数量

1.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;凡时间和内容相近、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和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会议,一律予以合并召开。

2.原则上每月召开党委会1-2次,院长办公会2-3次。中层干部大会根据需要召开,一般每学期3-5次。

3.会议要尽量简化程序,控制会议时间,减少出席会议的领导人数。系部组织活动需校领导出席的,原则上只邀请联系该系部的校领导参加;需多位校领导出席的,报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。

二、严格会议审批

4.党政办根据校领导每周碰头会情况、或分线提交的会议申请汇总形成周会议安排表,并负责做好全校性会议的统筹安排,对时间、场地、与会人员进行协调,安排表报书记、院长审定。临时召开的分线碰头会由分管领导召集,业务处室负责组织。

5.除国际性会议等特殊规格的会议外,一般性会议一律要求在校内召开。

6.凡组织召开全校性的大会或特殊规格的会议,需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。

三、严格经费管理

7.不得以会议形式组织教职工开展带旅游性质的集体活动。

8.严格控制会议经费,严禁以开会为名,发放礼品、纪念品、误餐费和劳务费。

9.简化会场布置,不制作背景板、不摆放鲜花和绿色植物。

10.减少会议资料发放,尽量使用PPT进行汇报。

11.加强会议预算审核。会议预算须在会议举办前由主办单位编制,经与党政办、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商后,报学校主要领导及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。凡在校外召开的会议,还应按要求报市采购办批准。

四、严肃会风会纪

12.严格会议请假制度,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人员,需报会议主持人批准并报组织单位备案。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,不得请人代会。

13.参会人员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,一般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,按要求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座。会议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,不做与会议主题无关的事情,认真开会,做好记录,按照会议要求传达布置落实会议精神。

14.严格会议考勤,不准缺会、迟到、早退;考勤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。

五、切实提高会议效率

15.分管校领导按职责权限能够处理的问题,原则上不上会研究。

16.加强会前调研工作,要进一步加强党委会前重大事项方案的调研论证,减少重复研究。

17.会议组织单位在会前要拟定会议方案,包括议题、议程、参加人员以及会议材料等,报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执行。

18.组织单位负责做好会议记录。会议召开后,如有必要,组织单位要根据会议主持人的决定撰拟会议纪要,商党政办按发文程序制发。

19.党政办公室和有关业务处室要加强议决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,每半年印发一期督查通报。议决事项的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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